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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見只會加劇矛盾 各界齊向欺凌說不」新聞稿

03/06/2015
偏見只會加劇矛盾
各界齊向欺凌說不
多位來自教育、社福、法律及醫學界的專業人士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及各界人士加強關愛教育,正視校園內不同的欺凌問題。有研究本地性別議題的學者,上周透過香港教育學院發表「同性/雙性戀及跨性別中學生在校園遇到的騷擾和歧視經歷」的研究報告,內容經傳媒廣泛報導後令各界嘩然。學界質疑其結果無視學界對欺凌問題的關注,法律界人士批評其誤引歧視條例中騷擾和歧視的定義,精神科醫生擔心報告中的建議反會影響青少年的心性發展。他們擔心社會人士因此類報告,產生更多偏見,以致用錯誤方式處理校園騷擾和歧視問題。
 
鄭德富校長及羅世光校長承認,雖然學校努力傳遞關愛文化,但仍有學生會針對同學的身材、樣貌、口音、能力、表現及性傾向等等而有欺凌行為。但處理的方法不是制訂各種各樣的反歧視法例及教育政策,而是從正面教育學生同理心,培養「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價值觀,或者更進一步「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鄭校長不同意報告建議成立類似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因該會推出的性教育教材居然教小學生肛交等,已遭當地家長狠批,在香港也勢必惹起爭論。另外,報告建議容許跨性別學生使用中性廁所,有校長認為此舉會帶來標籤效應:「學校要照顧個別同學的需要,但亦要顧及全體學生的需要及感受。跨性別學生如在學校使用自己認同的性別的廁所,可能令他更難適應公共空間的設施,導致更大的混亂。」
 
明光社副總幹事暨註冊社工傅丹梅女士表示,報告沒有統計受訪者被歧視的數據,又沒有類別和範疇等基本分類。在量化研究又只集中訪問職前老師對議題的認識,兩者的相關性沒有仔細說明,令人費解。傅丹梅質疑:「質性訪談的樣本太小,量化研究的樣本又非隨機抽取,使人懷疑整個研究的可靠性和有效性。調查又沒有為偏見作清晰的定義及解釋量度方法,很明顯,有關調查是假設不贊成同性戀便是偏見,而整份報告只是配合研究員的預設立場。」

前平機會總主任暨大律師束健銘認同要處理任何形式的校園欺凌,但他就質疑報告連騷擾和歧視的定義也不符合現時歧視法的定義,之後的因果關係和法理基礎又不清楚,令人難以信服。束健銘解釋,根據外國案例,政府處理敏感及具爭議性的倫理問題時,要平衡社會上持不同立場陣營的權益。他說:「報告完全不考慮宗教自由和良心自由,並家長選擇教育模式的自由。」他不明白為何平機會可以接受如此的報告。
 
康貴華醫生表示,校園欺凌問題存在已久,卻沒有得到適當的重視,非常可惜。在校園被欺凌的受害者,通常擁有某種特徵或行為習慣,與一般同學有異;跨性別及同性/雙性戀的學生,很容易成為欺凌的對象。建議教師及社工可考慮以下的步驟幫助這些跨性別及同性戀的學生:

  1. 個別定期約談
  2. 鼓勵同學表達他們的困擾, 並用心聆聽他們的心聲(包括表面及深層的問題)
  3. 運用同理心表達關心及接納
  4. 瞭解他們的經驗及感受
  5. 分析、評估及判斷問題的種類(如個人情緒、學業成績、家人關係及交友各方面)與學生共同探討解決方法,包括考慮是否知會家人
  6. 鼓勵他們毋須急於標籤自己是跨性別或同性戀者的身份,可多參與一些自我認識及人際技巧的社交活動
  7. 繼續陪伴他們成長及給予支持
  8. 如有需要,並在學生自願的情況下轉介到一些輔導機構尋求專業幫助
  9. 約見和教導欺凌者學生,讓他/她們瞭解受欺凌者的痛苦,向他們灌輸尊重差異、包容多元的正確價值觀,建立和諧關愛的學校文化
 總結:
  1. 有關研究過於粗疏,難以作為制訂任何政策的參考。
  2. 討論有關偏見及歧視等議題時,必須有清晰的定義和量度標準,以免造成另一種偏見。
  3. 有關校園欺凌問題,過往已有一些更嚴謹、深入及具公信力的研究,希望教育局能重視,並委託一些不偏不倚的學者,與學界商討,如何透過教育改善現時校園內各類的欺凌,推廣關愛文化。
  4. 呼籲社會各界齊心合力,以身作則,拒絕語言暴力、抹黑、起底及滋擾等行為,同心教育下一代切勿欺凌與自己持不同意見或有不同身份及特徵的人士,共建「向欺凌說不」的健康、關愛校園。

 

記者會相片

 

   

  

 

 

傳媒查詢:27684204(鄧小姐)

 

 

 

關注範疇: 
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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